船舶振動/噪音/照明度/通風換氣檢測
船舶振動、噪音、照明度與通風換氣檢測
1.漁船振動、噪音、照明度與通風換氣檢測/遊艇振動噪音檢測/各類型船舶振動噪音相關檢測/其它船舶相關檢測事項。
(本中心可配合業主與船東至全國各縣市與外島執行漁船檢測評估任務)
2.依據ISO 6954或ISO 20283-5:2016規範,來進行船舶振動檢測。
振動量測頻率範圍: 1至80 Hz。
量測時間:每一個振動量測位置至少持續量測1分鐘以上。
每一個量測位置的X、Y與Z方向的振動特性都必須量測。
計算振動頻率1至80Hz間之1/3 Octave頻譜,經頻率綜合加權後之總振動加速度(或速度)值,其詳細的計算方法請參考ISO 2631-1:1997 Section 6.4.2,相關計算數學式如下所示:
船舶振動頻譜圖
船舶的總振動加速度值是否合格(主機於特定RPM轉速)
3.依據船舶振動檢測內容與目的的不同,可提供不同種類的感測器供選擇使用,以利產出對業者最有利的檢測分析報告。
第1種感測器規格 : 三顆單軸向加速度規(Wilcoxon 799LF)
第2種感測器規格 : 三顆單軸向加速度規(Wilcoxon 731A)
第3種感測器規格 : 三軸向加速度規(MMF KS823B)
4.採用符合國際電工協會標準IEC 61672-1 Class 1要求的噪音計,來進行船舶噪音檢測。
5.依據VDI-3838 (2004)規範,來進行船舶振動檢測。
船舶裝備的加速度、速度與位移頻譜圖
6.採用符合CNS 5119 AA級要求的照度計,來進行船舶照明度檢測。
7.進行船舶通風換氣檢測之風速計,其風速解析度須達0.01米/每秒之要求。
8.本中心可依據客戶需求,提供各種客製化船舶振動噪音與照明度檢測服務,並出具相關檢測統計分析報告,請直接與本中心接洽,謝謝。